星空体育官方网站“米家mijia”商标再被驳回或将改名?官方回应:很正常
近期,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5份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小米科技”)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之间的二审行政判决书。
这5份判决书均为商标纠纷,涉及的商标包括:米家 mijia、Mi Credit、works with mijia。从二审判决结果来看,小米科技的上述商标均未能顺利注册。
其中,最引人瞩目的就是“米家 mijia”,作为小米科技旗下的智能家电品牌,已经在行业内取得一定地位,没想到这件商标竟屡次陷入纠纷。
从其中一份判决书显示,小米科技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,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(2020)京 73 行初 14236 号行政判决,向法院提起上诉。
法院查明后认为,诉争商标“米家mijia”与引证商标均含有“米家”,在文字构成、呼叫、含义等方面相近,诉争商标整体未形成明显区别于引证商标的其他含义及特征,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。小米科技的相关上诉理由不能成立。
最终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一、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,均由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
米家(mijia)是小米科技在2016年3月29日在北京发布的智能家居品牌,但小米科技的“米家 MIJIA”商标是在2018年1月10日才申请注册的。而在小米科技申请之前,已经有两家公司使用了“米家”中文商标,这两家公司分别是在2015年注册的“米家互动”商标和2016年注册的“MIKA 米家”商标,前者公司为深圳市米家互动网络有限公司,后者为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。
再看看小米科技开始大范围注册各品类的“米家”商标的时间,基本都集中在2018年,就时间顺序来说,确实是对方申请得更早。
2019年12月30日,杭州中院宣布,被告小米通讯、小米科技因涉嫌“米家”商标侵权被原告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法院,最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小米通讯、小米科技构成侵权,判决小米通讯承担1200万元损害赔偿责任,并承担杭州联安维权合理开支近10.38万元,两项共计1210.38万元,小米科技对小米通讯应对赔偿金额中的68.04万元承担连带责任。
同年12月31日,小米科技曾回应商标侵权案称,“米家”商标所保证的绝大部分权益均与此诉讼无关,不影响小米科技对“米家”商标的使用。本次诉讼结果仅为一审判决,小米科技还将提起上诉,双方的商标争议仍有待解决。
2020年10月14日,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,拒绝了小米科技的诉求,要求小米通讯、小米科技立即停止侵害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享有的第10054096号“MIKA米家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;并赔偿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103767元。
关于商标纠纷,有网友表示不理解:品牌做得那么大应该有知名度了,就因为别人最早注册,于是不能再用“米家”这个名称?
尽管在失去了商标优先权的优势后,小米科技的商标注册之路便显得如此困难。不过,这并不代表米家要因此被迫改名,只是“米家 mijia”商标暂未获得支持,然而米家、mijia等单独的商标依然可以使用。
对此,小米科技的公关部总经理王化回应:商标还是商标,很正常的商业注册和保护机制,不过今天那个是9类的而已,小米还有“家”谢谢牵挂。
值得注意的是,王化还转发了一篇之前回应“小米 Civi”商标被注册的微博,对商标争议类诉讼进行了科普:
不能只看到其中一个42类没拿到就一概而论的说这个“小米CC”商标不能用了,因为查一查会发现,还拿到了好几个42类的商标。事实上大家也可以通过各种查询手段查阅到“CC”或者“小米CC”的商标注册数量有44个,类别包括6、9、14、16、18、20、24、25、26、28、35、37、38、42、45……(此处可能不全)
此外,王化表示小米科技在商标注册上铺垫很早,近年来大家看到的所谓翻车都是在品牌保护性注册全(增补)品类时产生的诉讼,这在整个商业社会是很正常的一件事。
随着社会的发展,近几年各企业对于自己商标的保护也越来越全面,大批商标侵权案例浮出水面,因此对于商标的全面保护也势在必行,也正是这些前车之鉴,让大家也越来越重视,就比如上述的“米家”商标侵权案不就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么?
虽说小米科技有这个时间和金钱去折腾,但中小型企业可折腾不起。所以,企业在针对重点品牌开展商标布局时星空体育官方网站,应当避免前车之鉴,比如iPad商标纠纷案、微信商标纠纷案等;而在开展品牌保护时,也应转换思路,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和方式开展商标布局。